·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记者观察 >> 记者看天下 >> 正文
军属因事故陷困境 信阳罗山法院司法救助显温情
 更新时间:2014-10-30 18:09:52  点击数:3024
【字体: 字体颜色

“谢谢法官,这笔款虽然不多,但也总算是可以和公公、婆婆和儿女们有个交代了。”10月28日,在信阳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当执行人员将20000元的司法救助款领取凭证交到申请执行人丁丽的手中,丁丽饱含泪水地说。

据了解,2013年1月31日,申请执行人丁丽的丈夫刘亮驾驶三轮摩托车,在省道219线罗山县山店乡路口,与被执行人喻兵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刘亮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该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喻兵负主要责任,刘亮负次要责任。该案公诉机关在起诉喻兵犯交通肇事罪时,丁丽及其两个女儿和儿子、被害人刘亮的父母共同作为原告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被害人刘亮之弟是现役军人,其父母作为军属,此案还被作为涉军案件进行依法处理。2013年7月,刘亮之弟所在部队协调河南省涉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函督办该案。

2013年5月22日,罗山县法院以喻兵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附带民事赔偿丁丽等六原告人各项损失50.97万余元(含喻兵已付1.9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喻兵未履行判决民事赔偿义务,丁丽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被执行人喻兵家境贫寒,与年迈的母亲一起生活,无收入来源。事故发生前以开小客车谋生,事故发生后,车辆报废,其本人身体受伤,经鉴定为多发性脑梗塞并帕金森综合症,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在监狱服刑。同时,申请人丁丽系下岗工人,三个孩子均未成年。被害人刘亮的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加之晚年丧子之痛,得不到赔偿,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为切实保障其基本生存权,更好地维护军属合法权益,彰显司法的温暖,罗山县法院专门将此案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并向县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20000元,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pic
  • 上一篇: 三门峡全城献血救人 大爱托起病人生命
  • 下一篇: 安阳县崔家桥镇中小学举行《防空法》纪念日疏散演练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