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以“宝丰检察”为名注册开通了官方检务微信平台,这是继开通官方微博后,构建新时代网络宣传,推行“阳光检察”工作的又一项新举措。
群众只需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进入微信查找公众服务账号“宝丰检察”,即可添加关注“宝丰检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参与检务活动,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宝丰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宣传展示、诉求引导、接受监督、舆情应对、法律咨询等。将通过不定时群发文字、图片,及时传播检察职能、展示检察动态,实时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快速发送文字、图片、语音信息等,第一时间受理群众控告、申诉、法律咨询、预约举报接待,让群众即时享受点对点的人性化服务。
宝丰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官方微信稿件报送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专门的微信管理领导小组,确定院技术科具体负责平台的日常运维,并由专人负责平台的推广、稿件采写编发及后台运维管理工作。同时,该院将微信发稿等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进一步调动干警参与的积极性。该院还派员参加上级院举办的相关培训,学习掌握新媒体应用管理和涉检网络舆情导控技巧,切实发挥微信平台的作用。
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将进一步加强检民联动,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促进了廉政文化、廉洁环境的建设。这将为广大网友通过网络关注检察工作、与检察官互动交流、监督支持检察工作提供新的平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苏坡坡、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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