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全面提升未检工作水平。台前县检察院未检科在工作中,做到“四化”建设。
一是办案力量优选化。该院调派具有刑事办案经验,工作耐心、亲和力强的干警到未检部门工作,同时,组织心理学专家为办案人员进行培训,多方面提高办案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办案程序规范化。为保证办案质量,该院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制度、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等,明确未检工作模式,细化办案流程,确保办案过程中每个节点规范化运行。如在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上,对双方当事人实施双向保护:针对加害方,积极与法定代理人沟通,自愿赔偿民事损失;针对被害方,进行说理释法,促使达成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在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机制上,严明办案纪律,防止承办人在办案及帮教过程中,泄露涉罪未成年人信息,给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影响,造成不良反应。
三是办案方法多样化。该院在办案手段上不断突破创新,对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设立“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由办案人员从案件审理、矫正教育、帮扶进行全程追踪,针对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实行因人而异的帮教方式,有效地帮助未成年人。另一方面,加强外部协调,通过联席会议形式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办案工作畅通。
四是预防体系多元化。该院积极推进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建设有效化、实效化、长效化,相继在县重点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联系点,依托送法入校园活动,长期组织开展法律讲座,全方位、多角度对中小学生进行学法、**宣传教育。同时积极与社区、教委等单位联系,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 作者:刘国英 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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