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在虞城县黄河路南关垃圾处理站附近,一辆在此停放4年之久的白色捷达轿车被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拖走。据悉,虞城县交警大队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已展开对长期占道的“僵尸车”全面整治行动,凡是不自动撤离的“僵尸车”,均将被交警部门拖离。市民发现“僵尸车”可向交警大队举报。
当日上午,在僵尸车整治行动过程中,在胜利路与黄河路交*路口附近的繁忙路段有几台“僵尸车”,其中一辆黑色轿车就停在人行步道上,因为没有牌照,也没有找到大架号,因此无法确定车辆信息,也联系不到车主。据群众反映,这辆车已经扔在这里3年多了。由于此前交警已在该车车窗上粘贴了告知书,希望车主自行将车撤离,但直到昨日该车仍在那里,所以交警将这辆车拖走,并在附近粘贴了通知书,希望车主直接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在胜利路中段及义和路,不少居民反映说这里马牧大市场不少摊贩为了方便,将货车长期停在路边,严重影响交通。在滨河路,还有的商家居然在僵尸车上打上广告,把僵尸车当成了广告牌。就在交警准备对占道的货车进行拖离时,其中一辆货车车主出现了,交警在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后将车拖走,并通知该车主随后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据了解,在治理“僵尸车”行动中,虞城交警大队先是采取宣传、告知和摸底,统计全城区“僵尸车”的情况。凡是能设法联系到车主的,会通知车主自行撤离;对于联系不到车主的,则采取下通知书的形式。据悉,摸底工作已在7月19日前基本完成,目前已摸底“僵尸车”14辆,依法查扣6辆。这些被查扣“僵尸车”的车主,须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在接受完处罚并补办相关手续后,可将车辆取走。
(河南省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汪葆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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