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永城市新桥乡纪委加大基层案件查办工作力度,采取强基础、抓教育、重协作、勤督导、严考核等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
一是要求配齐配强乡纪委委员,在班子分工时,按照工作要求,对乡纪委书记的分工进行调整,给基层纪检干部“减压”,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监督和办案工作上。
二是选派乡纪委办案骨干到市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抽调乡纪委人员参与和协助上级案件查办工作,通过以案代训,使乡纪检干部掌握涉案文书格式和案件查办程序,有效地增强乡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协作办案中,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积极负责本协作区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联系和沟通,形成了完善的乡办案协作区组织体系,有效破解乡纪委办案 “拉不下脸”、“下不了手”的问题。
四是建立联村案件查办工作制度,乡纪委委员分别包联18个村(单位),乡党委加强对乡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帮助分析案件和查办线索,做到每个案件有人办、有人问、有结果、有回复的良性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乡纪委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
五是将乡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乡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半年总结,定期分析办案形势,层层分解办案任务,形成乡纪委办案压力机制,进一步调动乡纪委办案的积极性,激发乡纪委办案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乡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不想办案、不主动办案和办不好案的问题。
作者单位 永城市新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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