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新形势下乡风文明工作,永城市新桥乡坚持从树立观念入手,结合工作实际,让乡村文明之风在基层落地生根,为推进全乡各项工作发展奠定基础。
在美丽乡村和美丽建设过程中,通过群众大会和村民组小会,使群众认识到集体的力量是战胜困难的制胜法宝,没有集体意志的统一,新桥的美丽环境不可能实现,只有取得共识,才能建设得更加顺利,才能为贫困户提供就业、个体经营和扩大生产的机遇。并坚持依靠行业协会约束和街道管理等措施,推动形成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加强文明经营新风氛围的营造,通过开展新桥好人评选,清洁家园带头人等活动评选出一大批身边的好人好事,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教育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培养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改变过去遇事总要失去和气解决的局面,逐步引导群众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定期通过法治课堂,法律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解读法律在农村生活中的生动实践。树立群众共同富裕的思想观念,帮助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加强富裕户带贫工作的引导,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影响周围群众。通过产业帮扶,把贫困户纳入其中,让他们有榜样可以学,尽快脱贫就有了良好的局面。
作者单位:永城市新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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