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高建国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对万信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面积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却不予立案,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记者12月13日获悉,经西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森林公安局干警高建国,以犯徇私枉法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西峡县境内有灌河、淇河,直接汇入丹江水库,素有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的“后花园”之称。为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西峡县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有效监督行政执法,为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保护注入“法治元素”。
2016年年初,该县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南水北调优质水源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检察、环保、公安、法院、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为依托,建立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了资源信息互通,形成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内外合力。
去年以来,西峡县检察院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建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件,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8件;立案查处生态环境类职务犯罪案件2案9人;对3件仅做行政处罚的案件予以监督立案,纠正19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裁定的行政处罚案件。
“预防也是生产力。”在生态执法中,该县拓展工作方法,着力开展源头预防。去年以来,县检察院成立关于水土涵养区林地水土流失专题调研小组,组织检察干警开展专题调研和走访8次,发现问题7个,移交生态违法线索4件。
“让环保工程落地,让污染项目远离。”来自西峡县检察院的数据表明,去年以来,该院共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0人,梳理排查环保领域行政执法案件200多件,监督移交犯罪线索6件。同时,该县否决垃圾焚烧发电、皂素加工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9个,关停迁移水泥、化工、畜禽养殖等涉水行业企业13家。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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