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县太山庙乡政府出台文件,针对企业带贫成绩突出的和打工挣钱多的贫困户进行奖补。 奖励对象是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就业车间的企业及乡域内的其他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生产经营大户。 文件对企业和贫困户获奖条件作了具体要求: 贫困户劳动力在车间务工工资性收益在一个生产周期年度内达到1万元以上的(以人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0%予以奖励企业;入驻就业车间的企业容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上级要求标准的,乡政府给予入驻企业5000元水电费奖补。 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通过务工、通过企业产业带动获得收益的(不含金融扶贫入股分红)及自身发展产业的,乡政府予以奖励。具体办法是,按照贫困户纯收入计算,对贫困户进行星级评定,共分五个星级,达到5000元的为一星级、5000—10000元为二星级、以5000元为基准,以此类推,20000元以上为五星级,评定脱贫致富星级能手,颁发证书。一、二星级按纯收入的2%奖,三、四、五星级分别按纯收入的3%、4%、5%奖励。 评定工作从今年开始,每季度评选一次。 南召县太山庙乡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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