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把检察业务质效抓紧抓好,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近日,台前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建立评查机制。该院成立由副检察长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设立评查办公室,制定《台前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严格评查程序。二是创新评查模式。该院的评查小组由纪检监察科全程监督,使用纸质卷宗评查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评查相结合的评查模式。三是规范评查流程。评查人员对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回避,重点案件指定专人评查,对评查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辩意见,由评查办另行确定评查人员复核。四是强化评查运用。评查结束后,案管部门对案件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归纳总结,形成评查报告予以通报;并制作《案件质量评查表》,对反映办案质量的部分进行量化,逐步纳入个人业绩档案。上半年开展2次案件质量评查,收到很好的效果,办理案件的质量大幅提高。
台前县检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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