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多方位提供法治保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服务保障“绿色乡村”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乡村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和在环境整治、治危拆违过程中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刑事犯罪。深入开展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依法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重点开展乡村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主动加强与公安、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罪不究等问题。
(二)服务保障“富裕乡村”建设。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影响重点民生设施建设犯罪、乡村经济领域内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继续深化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严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坚决贯彻落实“轻拿轻放”原则,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审慎采取查封措施。深化知识产权检察,加大对“放心农产品”品牌的保护力度,综合运用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体检、法制讲座等形式,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
(三)服务保障“和谐乡村”建设。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重点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突击打击采取贿赂或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犯罪行为。发挥派驻检察室的一线平台作用,加大对辖区农村的走访巡访力度,了解农村社情动态,维护基层安定有序。认真处理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强化对法院审判监督,努力提升农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开展多种形式“送法下乡、进村”活动,提高农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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