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改善环境和空气质量,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永城市新桥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制度,多措并举,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镇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推进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判环境形势,制定并下发了《新桥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明确治理范围,落实责任人,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进驻企业,严查严管,集中攻坚,严格抓好污染专项治理。
二是广泛宣传,利用广播、会议、宣传车、条幅、微信平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保护环境的氛围,宣传禁止散煤燃烧、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宣传依法打击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已发放宣传页9000余份,制作环保横幅12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6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严格监管,镇环保所、安监办、经济办、派出所、综治办、电管站等职能部门牵头,各管区、村密切配合,由主抓环保的副职带队,开展联合巡查,紧盯各类污染源,重点对辖区内的露天煤堆进行全覆盖,强化渣土车运输管理,狠抓散煤监管,对集镇街道进行定点洒水作业,降低道路扬尘。同时,对辖区所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环保教育,对于违法生产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个人,严肃追责。
四是行动扎实,镇政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对政府驻地主次干道进行清扫、精细化保洁、洒水喷雾降尘。镇里每周两次集中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对全镇道路、村庄、坑塘沟河等部位搞好清扫除尘,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强化对全镇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要求各工地开工必须做到按环保要求施工。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焚烧秸秆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燃煤炉灶使用。
四是强化监管,成立纪委、办公室参加的督导巡查组,建立日查工作制度,全天候巡察制度,问题反馈上报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截至目前,新桥镇共排查“散乱污”企业86家,关闭取缔12家,整治23家,承办交办问题办结率达到100%,各企业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逐步完成安装,全镇环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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