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近日,原农发行固始县支行行长袁培龙受贿案二审判罚落定。袁培龙2013年11月至案发前任农发行固始县支行行长,掌握贷款审批权限。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7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
一审判决袁培龙在担任农发行平桥支行副行长,农发行新县支行任行长,农发行固始县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农发行发放贷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9人次行贿人的贿赂,共计折人民币83.61万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袁培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袁培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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