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努力为申请人争取最大权益,通过部分还款及和解还款协议,促使案件顺利结案。
基本案情:赵某因个人原因向好友徐某借款25万,并出具借条一份。还款期限逾期后,徐某便向李某索要欠款,但赵某却不念朋友之情,逃避还款。无奈徐某便将赵某诉至法院,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于某偿还原告徐某欠款25万元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赵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于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赵某均拒绝接收。承办法官多次寻找赵某,均无果。近日承办法官再次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功夫不负有心人,此次刚好遇到了拒不履行借款的李某,承办法官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后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李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10万余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徐某达成协议:计划2019年12月底前履行10万,余下欠款2020年6月底前全部还清,此协议即刻生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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