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岁定八十,七岁定终身,其中有很深的道理,孩子从小教育非常重要,把握好幼儿时期尤为关键。为了进一步促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台前县检察院拓宽法制宣传新路径,切实增强学龄前儿童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护航孩子们的成长。12月12日下午,台前县检察院“九乡百校”宣讲团成员前往城关镇第一幼儿园开展了一次特别的普法宣传活动,为该园100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盛宴。
考虑到学龄前儿童对法律知识的接受程度较低,且孩子们年纪小、活泼好动的特点,身为法制副校长也是宣讲团成员的吕丹丹在仔细斟酌后决定以播放动画片段和讲童话故事相结合的形式让法治教育走进孩子们心里。通过简易明了的漫画片段和精心编排的小故事、小案例,生动形象地给孩子们讲述了防拐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期间与孩子们不断进行精彩互动,逗得孩子们开怀大笑,在欢笑中,孩子们学会了防拐骗相关的法律知识。
针对懵懂的幼儿园小朋友,刘莉检察官摒弃填鸭式教学,用有趣的儿歌、精彩的互动,让小朋友们在玩乐中学习;用生动形象的方式教小朋友们一些自我保护常识和通俗易懂的法治知识。告诉小朋友,男孩、女孩的区别以及什么叫隐私部位,并通过形象有趣的讲解,让小朋友区分什么是安全的身体接触,什么是不安全的身体接触,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不能随便让别人触碰,一旦身体遭遇侵犯,要学会勇敢地说“不”,立即离开现场,并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和老师,引导幼儿园小朋友们学会自我保护,防范性侵害。让小朋友们懂得了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学会了辨别危险、保护自己。
课程结束后,小朋友还兴奋不已,纷纷与检察官交流,他们懂得了遇到坏人怎么做、知道了检察官和警察叔叔一样能保护他们,小朋友们表示自己也要好好保护自己。
幼儿园老师也对这堂课给予了高度赞赏和肯定,表示通过今天这堂特别的法制课,真正让孩子懂得了该如何自我保护、远离伤害。孩子是祖国的花朵,要引导他们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希望今后能多开展此类活动,切实提高学龄前儿童的法治意识。
供稿单位:河南省台前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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