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业务素能,1月10日,台前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一科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两高两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上,李学恒科长全文领学了《意见》。重点对《意见》中关于醉驾案件的证据要求、证据采信规则、案件办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针对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中“机动车”等要素的认定规则进行研讨。 组织检察人员对《意见》进行集中学习,旨在进一步正确理解适用醉驾刑事案件《意见》,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升刑事检察办案人员专业能力。下一步,台前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一科将《意见》内容严格落实到每一起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中,提升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的办案质效,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提升精品意识,促公正提效率,以检察履职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办案要求。(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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