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记者观察 >> 记者看天下 >> 正文
台前县法院社会法官发挥余热维护“三留守人员”权益
 更新时间:2014-4-16 11:15:38  点击数:3230
【字体: 字体颜色
    保护农村“三留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台前县法院社会法官充分发挥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无偿为留守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并积极宣传保护“三留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设立诉前咨询台。在立案大厅设立社会法官咨询台,聘请退休干部、司法人员,每天为来访留守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并向当事人、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宣传法院正在开展的“三留守”活动及其措施,提高社会认知度。
    二是提供上门服务。选派德高望重的社会法官25名主动走进留守人员家中,现场办案,现场调解,将矛盾解决在诉前,有力地维护了留守家庭良好的生活秩序和邻里关系。
    三是进行普法宣传。我院充分发挥以村干部、妇女主任为代表的社会法官的影响力,通过村委公开栏、社区墙报、街头海报等形式,开展保护“三留守”活动宣传动员。共组织社会法官驻村宣传5次,发放“三留守”活动宣传页2000份。 pic
  • 上一篇: 河南省西峡国税局掀起学习“焦裕禄”精神的热潮
  • 下一篇: 宝丰县检察院开通网上控告申诉系统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