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存在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平顶山新闻网讯(记者沙星海)记者9月10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督促检查,受理并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据了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等有关部门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等领域,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等建设项目,开发区及产业集聚区项目为重点,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努力实现2015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按照要求,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在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建筑领域农民工**须知》公告牌,明示工程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以及工程项目部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明示住建部门受理拖欠工程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投诉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电话等信息;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建筑装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为重点,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认真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严厉惩治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保证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责任主体明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整改并督促支付。因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标准、工资结算支付等争议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先受理、优先开庭,简化程序,及时依法处理。因拖欠工程款或者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纠纷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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