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峰通讯员田瑛辉)“您不但救了我儿子,也救了我啊!您放心吧,我再也不胡思乱想了……”日前,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未检科在办理完未成年人小明的案件后,小明的母亲对检察官罗琳琳“许诺”。
今年7月,16岁的小明因盗窃被刑事拘留,靠打零工为生的小明母亲因受不了打击住进了医院。案件到了魏都区检察院未检科后,检察官罗琳琳通过走访,发现小明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家境十分贫困,而且小明和母亲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问题,于是会同心理咨询师多次到看守所为小明做心理疏导,并到医院看望小明的母亲,还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2000元,帮助小明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之后,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魏都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明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此,小明母子深受感动。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魏都区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宽缓政策,能不捕尽量不捕,能不诉尽量不诉,并引入社会调查、帮教机制、心理疏导机制等,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样,就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因一时失足而被贴上永久性的犯罪标签,为他们创造平等、健康的成长和就业环境,让他们“无痕回归”,重新融入社会。
据了解,近年来,魏都区检察院共对20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根据调查结论,对其中的32人在检察环节解除羁押,6人作不起诉处理,120余人建议法院判处非监禁刑。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共对36名涉案未成年人“案底”进行封存,涉案未成年人均已“无痕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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