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颖江)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然而,就在人们用华丽的辞藻赞叹秋季的美好时,司机老李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每到秋收季节,就有村民在路上晒粮食,每次开车经过农民晾晒玉米的道路,他就非常担心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
老李有近30年的驾龄了,这些年一直跑运输。9月25日早上,他开车经过待九路时,发现村民在道路两侧晾晒玉米,摊在地上的玉米将原本就窄的路面占去一半,他开车既要注意对面的车辆,还得躲避路边的玉米和晒粮食的村民,非常危险。
昨日,市民卢先生也拨打晚报热线反映,马村区待王街道东孔庄村边的公路上晒满了玉米,车辆根本无法通行。
昨日上午,在待九路王村段,记者看到路边晾晒着金黄色的玉米。为了便于区分自家的粮食,村民用木棍、石头将这些晾晒的玉米分割开。10时许,一位村民驾着三轮车驶来,车厢里装满了玉米。他将车里的玉米卸在路边,平摊开来后坐在地上掰玉米叶子,丝毫不在意从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
“大叔,不能在公路上晾晒玉米。”10时30分,市公路局养护工区的路政执法人员试图阻止一位正往公路上卸玉米的农民,但这位农民根本不听劝说,坚持将玉米卸在了路边。
据市公路局养护工区的路政执法人员介绍,为了劝阻村民在路边晾晒粮食,早在一周前,他们就进村入户宣传相关法律和打场晒粮的危害,即便如此,仍不能解决问题。最近几天,庄稼地里的玉米陆续开始收割,公路也就成了晒粮场,村民根本不理会他们的劝阻,反而说趁着好天气赶快将玉米晒干,如果玉米受潮就卖不上价了。
离开待九路,记者驾车经过建设路南水北调中线桥东侧时,发现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内铺满了玉米粒。一位正在晒粮食的村民说:“村里没有地方晒粮食,我们只好利用村边平坦的道路晒粮食。”
市公路局养护工区的路政执法人员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路上晾晒粮食的行为属于违法。《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等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非法占用道路活动引起交通事故致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非法占用者应当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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