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来,江苏、广东、湖南等地已发生多起基层干部“跑路”“失联”事件,背后隐藏着干部违规经商、“隐形经商”等屡禁不绝的顽疾。目前,虽然多地对干部违规经商开展专项清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完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监管措施,让“权”“利”彻底分家。(新浪网 12月23日)
基层干部“跑路”“失联”事件近年来可谓呈多发趋势,江苏丰县县委统战部一名科级干部近期被曝欠债跑路,当事人不仅自己直接注册公司经商,还利用高息诱惑“集资”,欠下至少数百万元债务;广东阳江市地税分局局长林其军携上亿元借款跑路;湖南辰溪县农机局米仁春疑欠下巨额债务“失踪”, 江苏沛县商务局的刘某被曝欠下大量债务“失联”,类似这样的基层干部“欠款跑路”事件已发生多起。
基层干部屡屡“跑路”“失联”与基层干部存在违规经商情况有很大关系。应从以下三点进行深刻反思。
首先,基层干部“绑架”了百姓的信任。在丰县县委统战部科级干部刘景忱跑路案中,“老领导”“老同事”“干部身份”,以及通过开办的投资公司签订合同,支付较高的利息,成为当地人愿意借款给刘景忱的主要理由。说白了,就是利用了百姓对政府的公信力。基层干部 “失联”不仅为群众带来财产损失,政府公信力也极大受损,这个损失更是无法估计。
其次,暴露出相应的权利监管盲区。等到基层干部“跑路”“失联”后才暴露出其背后存在诸多问题,违规经商行为长期未被发现,说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监管措施形同虚设,只报告不查实,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最后,基层官员铤而走险表面干部评价体亟待完善。领导干部违规经商,铤而走险的首要因素肯定是利益驱使,但也与当下的干部评价体系与薪酬体系也不无关系。如果没有一个公平合理的干部评价体系与薪酬体系,个别基层干部往往会寻求其他渠道,通过手中的权利或者其他方式寻租。完善干部评价体系与薪酬体系,让基层干部从内心不愿意腐败,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跑路”“失联”的问题。(罗云苼)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