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网讯 通讯员吕建军 李玉龙 贾国威报道 10月9日下午,兰考县张君墓镇大胡庄村村民李某和焦里河村村民田某及其亲属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书“执法典范 为民楷模”、“与时俱进好法院 情系百姓好法官”两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刑二庭庭长刘学东、法官孙志伟手中,用长时间的握手这一礼节表达无以言表的感谢之情。
田某是上诉人李某交通肇事一案中田某某等三名被害人的亲属。2015年1月4日下午,兰考县张君墓镇大胡庄村附近,李某把低速货车头朝南停放在公路中线西侧,但是未放置防护标识。晚7时左右,被害人田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撞到货车尾部,导致自己及乘坐人张某、张某某三人死亡。经有关部门认定,被告人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李某通过兰考县交警大队向被害人的家属支付了5.7万元丧葬费。此案在一审期间,双方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田某上诉至开封中院后,刑二庭承办人孙志伟认真查阅卷宗,提审被告人,全面了解案情。由于受害方亲属情绪激烈,处理起来相当棘手,孙志伟向主管副院长常风臣、刑二庭庭长刘学东详细汇报案情,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力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他不辞辛苦,基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耐心细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
方达成调解。9月18日,李某之子李某伟代其父向三名被害人的家属一次性赔偿66万元。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请求法院对李某从轻、减轻处罚。中院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都表示满意,一同到法院送锦旗表示谢意。于是出现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正如双方当事人在感谢信所言:“‘合法合理,公平正义’,透射出法律的阳光,也透射出法官的法学智慧,更透射出‘公平正义’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开封中院的法官是与时俱进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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