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晓理)由二七区法院指导的河南省古玩行业社会法庭正式组建和成立,标志着河南省的古玩文物艺术品市场经营法制化、交易管理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古玩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主要是聘请在该行业内德高望重、处事公道、调解能力强的人士担任社会法官。其主要主要职能定位为:调处针对行业商户之间、商户与顾客之间的民商事及其他纠纷,依据法律法规、行业规范、道德伦理等规则化解本领域的社会矛盾。对古玩行业社会法庭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本行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同时经过我院审核后出具司法确认书,具有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同样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立行业社会法庭是社会法庭工作在工商业界的深化,是利用群团组织的资源和优势化解经济纠纷的有益尝试,对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让消费者尤其是商户尽量不跑冤枉路、不花钱就能在市场内实现纠纷的有效解决。作为指导法院,我们主要做了一些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古玩社会法庭的管理。和商会领导一起研究社会法官的工作制度,并帮助解决他们在调解的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为15名社会法官办理了工作证,安排了专门的调解室。二是建立古玩社会法官人才库。为每位社会法官建立个人档案,详细记载其从业经历、文物交易资质和特长,便于让其处理好相对应的纠纷。三是固定一个法庭指导社会法庭。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古玩社会法庭的指导,指定建中街办事处巡回法庭作为对口业务指导,由陈唯庭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随时接受法律咨询,帮助处理疑难复杂的商事纠纷。四是以巡回法庭和古玩社会法庭为基础,广泛整合辖区的司法资源,构建起“四位一体”法律服务和社会矛盾化解网络,把大量的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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