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5日,《河南经济报》报道了西平县柏亭办事处东吕居委会居民吕恩成多次索要青苗款无果,禁止施工方在自己原有耕地内倾倒建筑土方,在未发生任何暴力冲突的情况下,吕恩成一家三口被西平县警方拘留的新闻稿件。本报道与案件事实情况不符,特作如下说明:
西平县公安局在处理吕恩成过程中,是按照有关法律条款依法处理的,不存在违规行为,处理依据情况如下:
一、吕恩成存在多次索要青苗款的情况。经调查吕恩成的青苗补偿款已于2016年4月8日领取到位,再索要青苗款系重复索要,属违法行为。
二、经调查:2016年5月5日、6日、10日,吕恩成三次到河南舜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平县两河治理东吕居委会河段施工工地上,以阻拦施工机械车辆通行等方式阻挠施工,并将摩托车开到施工处,将车倒在工地上,自己又躺在车前,致使两河治理工程车辆无法施工,施工作业被迫停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施工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依法给予处罚。以上处理我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注:贵报社如感觉回复不实,我局欢迎记者前来调查采访。
西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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