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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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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涉嫌违法
 更新时间:2020-7-30 9:42:31  点击数: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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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曹萍)7月29日,记者获悉,我省发布《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提出殴打或故意伤害、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涉嫌违法等内容,对医疗纠纷预防、处理等提出新要求。

  根据《办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工作人员,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行为,均涉嫌违法。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也涉嫌违法。

  《办法》对医务人员行为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不得超出执业范围实施医疗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常规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违法违规使用诊疗技术、药物或者医疗器械,隐瞒、误导或者夸大病情;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损毁病历资料;不得收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财物等。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提出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等5种方式进行处理。

  近年来,医患矛盾较为突出,《办法》的实施有助于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

  据悉,《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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