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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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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案-件比”实务知识
 更新时间:2020-8-6 17:15:30  点击数: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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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比”是最高检领导2020年初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其意义在于引导检察机关将每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都做到极致,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从而提高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落实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切实降低台前县检察院“案-件比”,8月3日上午,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国英就“案-件比”问题进行了讲解。
 

 
 
    刘国英主任从构建“案-件比”质量评价体系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案-件比”概念及理解,影响案-件比的原因,台前县院案-件比偏高的原因,优化案-件比的措施、建议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授课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景辰强调:各业务部门干警要认真学习本次讲解的内容,针对我院“案-件比”偏高的问题认真分析,立即整改。一是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增强规范使用延期和退补的办案意识,以谨慎少用为原则,加快审查起诉效率。二是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取证意见,降低退查率。三是案管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57条之规定,严格审查案件。四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起法律监督的主体责任,以优化“案-件比”为切入点,谋划好法律监督作用 发挥的道路途径、方式方法,以法律监督的持续推进提升刑事诉讼质效。
    此次授课是台前县检察院2020年“检察官大讲堂”的第一课,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开展“检察官大讲堂”活动,充分发挥其在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挑选经验丰富、长期在一线办案的检察官担任讲师,通过类案研究和疑难探讨,与大家分享司法办案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而有效提高全体干警的办案能力。 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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