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与检察协作配合,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2月25日,台前县检察院、台前县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 揭牌仪式在台前县公安局举行,台前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爱玲共同为办公室揭牌,全面开启“检警协作”新模式。检警两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随后,两家单位召开交流座谈会。 会上,双方会签了《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台前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为该办公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的目的意义、工作职责、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马爱玲副检察长表示,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的成立,标志着双方协作配合进入新阶段,是深化执法、司法衔接的又一重要成果。双方既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又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法治理念,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确保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工作中,台前县检察院将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做到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与公安机关共同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促进双方提升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共同为建设平安台前、法治台前做出更大贡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检察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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