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的几场雪好啊,你看这麦苗绿油油的多喜人啊,这一百二十亩地的小麦今年能打一万多斤粮食!”刘大爷看着原来被养鸭场违法占用的一百亩地里长势喜人的麦苗,掩饰不住的笑意溢出脸庞。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2年7月,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位于本县清水河乡某村黄河滩区有一处总占地面积近120亩的养鸭场,该鸭场距黄河河道不足500米,未办理用地手续,违法占用农耕地建设了24座养殖棚和十二间办公室。“这么好的耕地不种粮食,一旦闹饥荒了可怎么办啊!”当时放羊的刘大爷痛心疾首的样子,办案检察官至今记忆犹新。了解情况后,台前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拆除了违法养殖场,120亩耕地全部复耕到位。 “这一片小麦,原来是养鸭场,不仅违法占用黄河滩涂地,还破坏了生态环境,看着现在这一片麦田,真让人感慨啊!”春耕正当时,在公益诉讼复耕情况“回头看”活动中,办案检察官看着面前的一块复耕后的麦田不禁唏嘘万千。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安定、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近年来,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在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时,坚持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耕地资源保护上,以耕地保护促粮食安全。台前县有两个乡镇位于黄河滩区,另有四个乡镇部分村庄位于黄河滩区。台前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县域区位特点,积极借力“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等工作模式,率先在县自然资源局、县河长办、县黄河河务局分别设立检察官联络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沟通联合,协同推进违法占地破坏黄河生态环境问题协同解决。2021年以来,协调县河长办、自然资源局、黄河河务局一体履职,共计拆除黄河滩区5家砖窑厂、6家大型养殖企业,恢复耕地600余亩。 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今年来,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多次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对发现的非法销售伪劣农资问题“零容忍”,监督相关单位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将处罚结果通报所有商户,保持对农资市场的高压震慑力。共计处罚问题商户9家,没收、销售伪劣农资3000余公斤,彻底肃清了台前县的农资市场,确保老百姓种粮安全。 民以食为天,粮以安为先。耕地保护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检察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蓝”护航“春耕绿”,牢牢守护好耕地这个“国之大者”。(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