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新桥镇适应基层工作新形势,依托镇司法所,建立村司法调解中心,及时疏导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平安稳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建立和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基层的各种社会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矛盾的主体和内容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一些问题公安、司法无法介入,村级调解委员会又力不从心。针对这一情况,新桥镇从去年6月份起,以司法所为基础,在全镇范围内建立村司法调解中心。中心以司法所为主体,信访、派出所、法庭、综治等综合管理部门参加,形成党季、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机制。目前,全镇18个均已建立调解中心。据不完全统计,全镇通过中心已调解各类纠纷逾30起,劝阻群体上访事件10多起,做到了“接必调,调必果”。 村司法调解中心人员充分学习“枫桥经验”,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真正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他们组织村“两委”全体干部包片包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矛盾摸排,并发动乡贤、群众把发现的矛盾线索及时主动上报村“两委”,由村组群众党员、德高望重者、乡贤及热心村民组成“合议庭”,自治调解矛盾纠纷,实现部分矛盾不出村。村司法调解中心专人对接处置来访群众,完成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化解任务,定期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月报表,完善台账,定期回访销号。通过行之有效的机制,一年来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越级缠访现象,村民和谐相处,生活和和美美。 该镇刘营村系采矿沉陷区,赔偿纠纷多,过去群众大事小事都要找书记、镇长,镇领导一天到晚陷于琐碎的矛盾纠纷中。村司法调解中心成立后,群众之间发生什么矛盾首先找“中心”,镇政府再也见不到群众堵门找乡长的事了。 该镇党书记说,“调解中心理顺了人心,融洽了干群关系,现在可以集中精力抓发展了。”该镇党书记陈艳丽说。小刘庄有两个村民发生汛期排水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械斗一触即发,村司法调解中心迅速介入,召集双方当事人,组织水利、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紧急协调,事件很快得以平息。老百姓说:“有了矛盾不要怕,调解中心找说法。”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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