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微风吹绿了新芽,和煦的阳光温暖了百花。”此时的校园沉浸在明媚的阳光下,到处一片春和景明、灼灼其华之景象。为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让“法治思想”萌芽根植在学生心中,4月15日,在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一天,台前县检察院携手县教育局走进偏远乡村学校——马楼镇第二中学,开展了一场以“守护校园安全,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全民国家教育日普法宣讲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受到师生们的热烈欢迎与一致好评。 法治教育课堂上,检察官首先带领同学们了解什么是国家安全?哪些行为属于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如何履行义务?随后,检察官结合近期发生的热点案件,通过你问我答,互动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告诉同学们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教导同学们要提高警惕,培养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们敢于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说“不”。最后检察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深刻地向同学们讲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对他们造成的不良影响,帮助学生们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守法。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讲座,了解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保护自己,增强了法治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 教师们表示,本次普法宣讲进校园活动使学生在这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中自信自强,始终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不负韶华,不负青春,立志成才,报效国家。 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向师生代表强调了学校在预防校园欺凌中的关键作用,并对校园安全建设情况、“一号检察建议”及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察官把未检工作从事后办案延伸到事前预防,疏通校园安全各环节,把危害未成年人隐患消灭于萌芽。 下一步,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使命和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阵地作用,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创新和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全方位、多角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质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驾护航!(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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