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8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洛阳市供暖已经20多天,许多市民仍旧喊冷,部分居民家中甚至出现了“买着暖气开空调”的情形。
“家中暖气咋就热不起来呢?”12月6日,家住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一小区居民朱女士拨通本报热线(18837996211)反映。朱女士怀疑,物业为赚取差额,调小了供热阀门,存在“扣暖”行为。
网友爆料
物业为赚钱关小了阀门
据朱女士讲,从2009年起,她家就开始使用暖气,年年暖气都不热,找过物业多次。在排除家中暖气片、热力管道等问题之后,朱女士与小区中其他暖气热不起来的住户一起,将怀疑的对象指向了物业:“我家面积158平方米,交给物业2535元取暖费,但物业公司向热力公司交费,则是按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来交,基本热价是一定的,计量热价这块,小区热用量越少,物业公司交钱就越少,而小区的热用量,物业则可以通过换热站控制。”
记者调查发现,怀疑物业公司调小供暖阀门,克扣居民供暖流量,从而导致居民家中暖气不热的人不在少数。不少人认为是物业擅自调小了供热阀门。
水榭王城小区的吴女士说,前天晚上,她正在家中上网,22时30分左右,发觉暖气管凉了,打通物业电话,对方说与换热站联系,几分钟后,暖气逐渐升温。可半夜她起来上厕所,又发现暖气凉了,拨通物业电话后,很快又暖和了一点儿。几次三番之后,吴女士心生疑问,如果是家中设备有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维修好,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暖气阀门被物业关闭了。
“上班时间和夜晚,暖气温度比平常低。”小区的业主们怀疑,有人在业主们容易忽略的时间调小了换热阀。
一位姓吴的阿姨讲,一名即将跳槽的小区维修工曾对她“揭底”,物业公司领导要求他们每天输送的暖气量费用不能超过某个数额。如果是这样,物业肯定得想办法省钱。
物业故意克扣供暖流量,难道真有此事?近日,网友“洛阳减肥专家”在洛阳信息港上发帖透露暖气不热的原因。该网友认为:目前洛阳市区内,只要不是热力公司直接收采暖费的小区,都是小区物业在热力公司购买暖气流量。“如果今年买的流量不够,物业就会降低供暖压力,压力降低用户使用的流量就少了,那用户的暖气就会不热,这就是一些物业管理的小区暖气都不热的原因。”
记者调查
物业转供水温“差额”达30度
7日,记者询问朱阿姨居住小区的物业,他们是否调小阀门,导致居民家中暖气不热时,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连连摆手:“没有那回事儿,我们也在联系供暖公司,检修小区中供暖设备,至于阀门,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去动它。”
随后,记者又来到该小区热力站,供暖企业的维修人员正在检修设备。
该工作人员称,从供暖企业来到热力站的水温达90多度,而从热力站供向居民家的转供水温度只有60多度。
“为啥转供水温相差30多度呢?”记者问。
该维修人员说,供暖企业将热水送至小区热力站后,要在热力站与冷水进行交换,然后再输送到居民家中,中间肯定有热损耗。至于热损耗多少算正常,他也不清楚。
此外,经调试,他们已经将该小区的供热阀调至最大。
与朱阿姨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态度相同,水榭王城的物业管理方也坚决否认调整供热阀。昨日,小区业主拨通对方电话时,一位姓高的负责人先是否认居民家中暖气不热,然后否认物业调整阀门,最后表示将带维修工到居民家中检查。
针对物业克扣供暖流量一事,记者搜集了一些居民关心的问题,并采访了供热专家、供暖管理部门等,请他们一一进行了解答。
一问
转供水温差别大,到底因为啥?
答:供热考核指标主要是根据室内温度来定,小区居民家室温只有达到国家标准18±2℃,小区热力站才是合格的。
高温水出厂后,到达小区热力站水温因距离不同而发生变化,一般每公里衰减1℃。此外,小区热力站交换机组的热交换能力大小、庭院管网建设质量以及居民家的散热片的散热效果的差异等都会导致转供水温出现温差。但是,若要达到室温国家标准18±2℃,小区热力站出水温度一般应在45℃以上,而低温天气温度应在60℃左右。
二问
供热企业能否避开物业,直接给居民供暖?
答:目前,洛阳市绝大多数小区供热的模式是开发商或物业与热力公司签订供热合同,开发商或物业为用热方,热力公司对小区以总表量进行结算。然后开发商或物业为居民供热,负责保证供热质量,和居民按供热面积结算。而供热公司直供到户的模式取消了中间环节,职责更明确,供热质量也较高。
现在洛阳市供热企业也正在尝试热力公司直管到户的模式,其中洛阳市热力公司有14家直管到户的小区,对9家小区采取“管理到站”的模式,即热力公司派人管理小区热力交换站。而由供热企业直供到户的小区都由他们派人进行设施建设,运行起来供热企业心中有数。
但是直供到户的模式目前还无法大范围推广。这主要是因为房屋建筑的供热系统质量良莠不齐。许多小区为了降低建设成本,不按国家供热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选用劣质管材,甚至供热管道“忘记”包裹保温层,这些情况直接导致供热运行效果不佳,甚至出现安全事故。
三问
物业是否在“扣暖”,该咋判定?
答:集中供热应该是稳定的、24小时不间断的达到标准要求。然而个别小区物业往往会采取“间歇供热”、“低温供热”的办法,降低供热质量,使得居民的室温不达标、波动幅度大。
小区物业的这种做法一方面对用户的用热质量造成很大影响,供热舒适度大打折扣,同时对供热主管网造成很大波动,影响主管网的稳定性。
如果有物业公司“扣暖”,小区居民完全可以感受出来。如果发现室内温度长期达不到国家标准18±2℃,或者忽高忽低,经常出现低于国家标准现象,就有可能是遭遇“扣暖”。
四问
怀疑物业“扣暖”,谁来取证管理它?
答:市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物业办已下发文件,要求凡有转供热任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检查设备,保障按时开闸供暖;在整个供暖期内,不得随意关闭、调小阀门,降低管道压力和供暖质量。
在采访中,该负责人表示,物业办不是执法机关,没有对物业公司的处罚资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办甚至没有处理资格,对于在供暖期内恶意调小阀门或调低管道压力的,物业办只能视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降低企业资质或注销企业资质。
五问
证实物业“扣暖”,依据啥处罚?
答:目前洛阳市尚未出台供热管理条例,对于小区物业“扣暖”行为,没有政策依据。目前业主只能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物业出现违约行为,只能按合同维护权益。
然而由于目前洛阳市大多数小区业主都没有和物业签订供热协议,所以在维护权益过程中,无据可依的现象比较常见。
据了解,我国许多城市都出台了供热管理条例,对供热设施建设标准、供热质量责任划定、供热计量仪器仪表要求、供热设施保护、违法处理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
因此,市民、供热专家均呼吁洛阳有关部门出台供热管理条例,“对症下药”,从而解决诸多供暖难题。
如果暖气恢复正常后仍然不热,您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110,市公用事业局:65168926,市物业办:63206097,市热力公司(西工:63928357,涧西:64239920,瀍河、老城:6351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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