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洛阳 >> 地方新闻 >> 正文
洛阳一业主买了商铺房产证却办不了 也拿不到房租
 更新时间:2012-3-9 9:43:21  点击数:2347
【字体: 字体颜色

 

<!--新闻标题 end-->
<!--新闻来源 start-->
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付首鹏 程慧娟
2012年03月09日07:54 我来说两句(0)
<!--新闻分页 start--><!--新闻分页 end--><!-- 摘要 start --><!-- 摘要 end --><!-- 正文 start -->
<!--splitnewspage-->  洛阳的李女士购买了一处商铺,并由开发商担保给某公司经营,然而6年时间过去了,不仅没有办到房产证,现在连房租也拿不到了。

  针对此事,昨日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不同工作人员给出了两种不同的说法。该公司财务负责人便先生一边说李女士说的不是事实,一边说“你们不是法院,不是仲裁,管这事做什么”。<!-- adv_tag -->

  买的商铺办不了房产证要不到房租

  2005年12月3日,李女士在洛阳市望春门街与牡丹大道交*口附近购买了一处面积约59平方米的商铺,并付了12余万元首期款。

  随后经过协商,李女士作为委托方,洛阳中原康城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受托方,商铺开发商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三方签订了《中原康城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协定李女士的商铺给洛阳中原康城药业有限公司经营使用。
推荐阅读:
洛阳楼市跌得有限 这个春天刚需族或迎购房好时机
洛阳百姓“房产”那点疑惑事 相关部门依次做回答
邙山上牡丹主题公园芳容渐现 改造工程20日前完工

  “我们协商的情况是租期为5年,租金充抵购房款,我又支付了不足部分,结清了所有房款22万余元。”昨日李女士拿着三方签订的经营管理协议书说,随后她通过开发商缴纳了房屋契税,双方还协商了房产证的办理工作。然而时至今日,房产证却一直没有办下来。

  李女士说,她找开发商协调此事,被对方告知,如需办理房产证,要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购房合同上只能写上首付款的金额,而不是全部购房费用。“我不同意,他们就不给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李女士说,而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她的房产证就无法办理。

  与此同时,李女士还反映说,三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至2011年7月底到期,此后,她因嫌租金低,并没有续签。“目前我购买的商铺还在经营中。”李女士说,但从2011年8月至今,她没有收到一分钱租金。

  客服称李女士反映的问题存在

  昨日上午,就李女士反映的问题,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客服经理孔媛媛说,按照协议,李女士购买的商铺直至去年7月份才付清购房款,虽然商铺租金抵了购房款,但李女士还未缴纳这5年商铺出租的房屋租赁税,所以无法与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孔媛媛说,如果李女士愿意缴纳房屋租赁税,会按购房的全部金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产证。

  孔媛媛还证实了李女士从去年8月至今未拿到房租的事情。她说,去年合同到期之后,李女士一直未再签订任何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房租也就没有一个标准来结算。

  财务称采访此事没意义

  对于孔媛媛所说的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因为李女士没有缴纳房屋租赁税这一说法,李女士给出了这样的说法:这部分费用已经在房租中扣除了。按照协议,康都置业需要支付她5年的房租租金约9.5万元,但实际支付的费用约9万元,已经扣除了5000余元。

  那么扣除的这部分资金,是不是就是房屋租赁税呢?孔女士说,需要到公司财务部门了解。

  而对此,负责该公司财务的便先生的说法却和孔媛媛的说法不同。便先生说,李女士反映的问题并不是事实。

  同时,他还对记者采访此事提出了异议,他说“你们不是法院,不是仲裁,管这事做什么,把精力浪费到这上面,没有意义”。

pic
  • 上一篇: 洛阳温福置业拖欠租金 业主起诉有合同却败诉
  • 下一篇: 小浪底水库别墅丛生 开发商谎称只租不售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