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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在路边嬉戏打闹,不料碰倒了一名老太太,并致其伤残,双方就此对簿公堂。最终,肇事方孩子的父母赔偿对方两万多元。
不久前,一部名为《小儿难养》的电视剧蹿红荧屏,养儿之难除了要负责孩子的衣食住行,更重要的是看管好孩子,以免发生意外,嵩县纸房镇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儿:姐弟俩在路边嬉戏打闹,不料碰倒了一名老太太,并致其伤残,双方就此对簿公堂。最终,肇事方孩子的父母赔偿对方两万多元。
2012年5月1日,王芳、王家明姐弟俩在本村路边玩耍。当时,王家明抱着王芳,王芳为挣脱王家明,用力去掰王家明的手,结果胳膊肘不小心将路过的老太太练红霞碰倒,附近村民赶紧将练红霞送到村卫生室治疗。听说岳母出了事,在外地打工的女婿赶了回来,将练红霞送到了嵩县新华医院检查。经透视发现,练红霞腰椎骨折。
出院后,练红霞在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然而,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同年8月28日,练红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40545.85元。
法院裁定,王芳误将练红霞撞伤,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但因王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练红霞行走时不注意安全,本应预料到孩子在面前嬉闹可能带来风险,但因其疏忽而未能预见,构成重大过失,故练红霞也有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的父母赔偿练红霞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20171.67元,并赔偿练红霞精神损失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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