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8日讯 大河网报道:今年以来,洛阳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创新思维理念和方法手段,常态化、直办化、长效化等“五化”,强力剿刹“四风”,使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崭新积极的变化,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又新提升了3.9个百分点。
常态化推进。今年以来,在各县(市、区)每周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四风”问题的基础上,洛阳市纪委、监察局抓住传统节日和人大、政协换届等重要节点,以及酒店、会所、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重要场所,采取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互查、由市廉政办人员带队检查等多种模式开展检查,同时组织分布在市区和各县(市)的市纪委25名廉政监督员划片进行了不间断暗访,走出了一条自查与互查、自检与抽查、平时与节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剿刹“四风”的路子,形成了廉政监督“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高压常态监管。
直办化较真。针对以往群众举报转办、交办下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掌握标准不一,甚至办“人情案”的状况,今年以来,洛阳市纪委、监察局改变以往的查处模式,对于群众举报的重要线索、顶风违纪案件线索,采取直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的办法,进行了处置。据统计,年初以来,洛阳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等有关举报153起,其中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调查核实的有106起,占到了总数的69.3%。
长效化震慑。今年4月初,洛阳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的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典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了定期不定期、高密度通报曝光的长效机制,在党员干部中和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源头化治理。今年以来,洛阳市针对在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四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着眼源头治理、预防,先后多次专项行动,排查各类“四风”等不廉案件线索28件,查处“四风”等不廉案件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组织处理3人,责令退还兼职取酬8000余元;奢侈浪费专项治理至5月底,共受理群众举报7起,查实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
考核化激励。为了调动各级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剿刹“四风”的内在动力活力和潜力,洛阳市纪委、监察局出台详细的考评办法,分别纳入对县(市、区)纪委、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的共性考核项目,实施季度预警、半年考核讲评、年度总评等严格的考核,以考促“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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