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洛阳市从即日起全面启动“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检查治理范围包括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此次专项检查治理内容主要是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三公”经费管控不严、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违犯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还要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在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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