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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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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男子为0.2亩土地承包款 平了好邻居家祖坟
 更新时间:2014-9-4 20:44:15  点击数: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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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是几十年好邻居,却为争0.2亩土地承包款,男子竟平了邻居家祖坟。昨日,在老城区邙山镇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王某和昌某同为老城区邙山镇某村村民,两家祖孙三代都是邻居,关系要好。2001年,昌某父亲去世,因祖坟在王家耕地里,昌某与王某商议,以自家1.68亩土地换取王家1.48亩土地。这样昌某方便照看祖坟,王某也可多种些土地,王某表示同意,因关系不错,两家只是口头约定并未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延续至今。

  今年8月,该村集体对外承包土地占用了王某现在耕种的土地,在发放土地承包款时,两家因互换土地的归属问题起了争执。王某认为既然有互换约定,耕地又长期由自己耕种,承包款理所当然由自己领取;昌某则认为耕地互换是两家口头约定,未经村委会认可,所有权还属于自己,承包款应由自己领取。因意见不合,双方大打出手。8月8日,双方又为此事争吵,王某一怒之下竟将昌家祖坟平了。

  得知此事后,该镇包村干部刘华岳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同意将土地互换回来,王某将昌某家祖坟进行修缮,并赔礼道歉;昌某一次性补偿王某祖坟占地款、小麦损失款及秋粮款合计人民币7000元。昨日,昌某将赔偿款送到了王家,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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