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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男子广场散步碰撞致女童死亡 赔偿32万元
 更新时间:2014-9-23 19:33:14  点击数: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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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洛阳市老城区陈某在安喜门西南侧的广场上散步时,与一名2岁女童发生碰撞,女童头部受伤后送医就诊不治身亡。事发三个多月后,双方近日在老城区司法局调解下达成协议,男子赔偿32万元,女童家人不再追究陈某责任。

  据了解,发生碰撞后,女童当场昏迷,在旁陪护的家人和陈某赶忙将她送往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女童送来时口鼻耳出血,呼吸、心跳都已停止。”据当晚参与救治的大夫李玉闵说,经诊断女童为重度颅脑损伤,颅骨骨折伤及大脑。事后,女童的姑姑林女士告诉记者,女童的父母都是30多岁,膝下只有女童一个孩子。

  “听说女娃娃没了,陈某也因血压上升,住进了医院。”老城区司法局局长刘孝通说,陈某今年63岁,事发当晚自责得一夜没睡。考虑到双方情况,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和老城区司法局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同意。经多次调解后,近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赔偿32万元,女童家人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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