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偃师市公安局警令部情报中心主任杨继辉,到该市岳滩镇岳滩村,为村民李某、杨某解决纠纷。这是我市警方试点“一村(格)一警”警务机制的一个小场景。
昨日,全市公安机关“一村(格)一警”工作暨打防管控第四战役部署会议在偃师市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我市全面推行“一村(格)一警”警务新机制,1000余名机关民警将下到农村、社区,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治安问题。
近年,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增多,农村治安形势不容乐观,而我市公安机关基层警力明显不足。如何破解基层治安管理难题?今年9月,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开始推行“一村(格)一警”警务机制,并在偃师市等地进行试点。
所谓“一村(格)一警”,就是从公安机关治安、刑侦、交警等部门中挑选民警进驻各个行政村或社区网格,实现“村村(格格)有警、月月见警”,把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市公安局下发《关于推行“一村(格)一警”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此项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网格都要设立警务工作站,每个警务工作站配备1名民警;城市区网格,由市公安局局直机关副科级以上民警和各派出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分包;农村警务工作站,由县(市)公安局民警分包。
“选合适的民警到合适的地方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治安问题突出的村就选治安民警去,交通事故多发的公路沿线村就选交警去。
该意见明确,“包村(格)”民警要认真履行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指导治安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走访服务辖区群众等5项职责。城市区以社区网格为依托,按照“一格一警”进行分包,分包的机关民警每周在网格工作不少于半天;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农村,“包村”民警每半月在工作站工作时间不少于1天;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行政村,分包民警每月在工作站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
据介绍,“包村(格)”民警每人都有一张考核卡,下村(网格)之前由单位领导签字,到村(网格)后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做到“头”“尾”都有监督。民警“包村(格)”工作年度考核结果要与评先挂钩,工作不力的民警,将被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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