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下班路上遇火灾,小伙帮一家4口脱险
昨日下午,记者在南昌路派出所见到了李仪龙。提起当时的情景,李仪龙依然心有余悸:“事情之所以紧急是因为起火在凌晨,要是在白天,可能情况就好很多。”
2014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刚下班的他骑着自行车回家,在路过涧西区吉安南街时,无意中发现小区4楼一家居民厨房中有火光。“那个小区没有路灯,火光很明显,玻璃也被烧烂了,火苗顺着烂玻璃往外吐火苗。”李仪龙回忆说,看到这儿,他赶紧报警,却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关机了,就赶紧找路人帮忙。随后,就立即跑向着火的居民家中。
几经寻找,李仪龙找到了失火的单元,叫醒了熟睡的夫妇,又陪同男主人回家中抱出两个小孩,及时让他们脱险。随后,在消防队员的协助下,将财产损失降到最小。
大火扑灭后,在王辉夫妇准备感谢恩人时,却发现恩人已经离开了现场。随后,王辉通过询问现场勘察的民警和长春路派出所得知,这个做好事不留名的恩人是长春路派出所延安路社区警务室协勤李仪龙。当天下午,王辉来到长春路派出所延安社区警务室感谢李仪龙:“谢谢你救了我们一家4口。”
“当时就想着救人,把火控制住,不是啥大事。遇到别人有危难,无论是出于工作上的使命还是出于个人道德,我都应该去救,不敢想有如此高的评价。”提起自己事后默默离开,李仪龙告诉记者,这是他应该做的分内事。
表彰 面对火灾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实至名归
由于李仪龙见义勇为事件发生在南昌路派出所辖区,经南昌路派出所调查,李仪龙在发生火灾时确实挺身而出,灭火救人,属于见义勇为。涧西区政府经研究,做出表彰其为“涧西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决定。
“李仪龙平时乐于助人,这次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区政府号召,全区人民要以李仪龙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高尚品质和无私奉献精神……”涧西区政府表彰文件决定中如是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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