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董楠实习生王玉莹通讯员姜东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交警支队获悉,明日起到8月22日,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套牌、假牌等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8月13日、17日、20日三天为全市统一行动,届时将联合工商局、交通运输、海关、商务局对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进行源头化清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介绍说,此次全市统一行动各大队及支队都将成立专职缉查小组,对17类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查,对6类上路行驶车辆必查,其中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将顶格处理。
集中行动查处17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据王伟介绍说,此次全市集中查处时间集中在8月13日至8月22日,其中13日、17日、20日三天为全市统一行动。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其它车辆号牌;驾驶报废车3类违法行为是这次查处的重点,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等14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同样进行严查。”王伟说。
联合多部门,从源头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
此外,在集中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联合工商局、交通运输局、海关、商务局对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开展源头化清查。
一、协调同辖区治安、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联合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清查,主动发现涉牌涉证违法车辆。
二、要加强与工商、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机动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修理厂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清理非法交易窝点。
三、要加强对停车场、机动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修理厂、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美容装饰网点、报废车回收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发现、查处套牌假牌、无牌无证车辆。
四、要会同商务部门核对本地近两年二手车交易和转移登记信息,对未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信息,一律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拦截嫌疑车辆,依法处罚。
“拦截过程中,一线交警要注意核查驾驶人与车主身份关系,发现可疑人员购买二手车未登记、车上有可疑物品的,要立即通报治安、刑侦和反恐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王伟解释说,对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的,要组织辖区民警上门排查,落实实际使用人和使用情况,督促及时办理登记。
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
这次和以往集中统一行动不同的是,针对此次集中行动,各大队成立查处套牌假牌车辆执法小分队或缉查小组,便于灵活开展缉查行动。
“号牌缺少或者损坏、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悬挂外省市号牌、遮挡或者污损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这6类车辆为上路必查情况。”王伟解释称,上述6类车辆往往是最易引起怀疑的车辆,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车辆并不是故意刁难外地车辆,而是跑长途车辆最易出现套牌、变造号牌的情况,对查到的套牌假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发现后一律顶格处理。
据了解,为了近期的集中行动能顺利开展,7月31日,交警支队已经通过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将近年来异常记录车辆梳理汇总后下发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涉及存在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123辆,“各辖区大队应及时做好对相关车辆信息核对、告知、处理工作,尤其对经过信息比对发现存在套牌假牌违法行为的,要汇总上报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及时予以查处。车管所、驾管所做好车辆、驾驶人信息排查;控制中心要分批次对全市机动车违法未处理等异常信息车辆进行筛选调取,加大排查工作”。王伟告诉记者。
最后,王伟介绍说,按照《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奖举报交通安全违法及交通肇事逃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严格举报事项,落实举报电话公布,畅通举报渠道,按照程序规定,奖励兑现,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套牌假牌车辆和制假贩假窝点以及二手车未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举报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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