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开始,反腐风暴在洛阳刮起。洛阳市委常委、秘书长谭建忠、副市长郭宜品相继落马,市政府秘书长许新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夕中、龙门管委会主任王永兴也陆续被查处。
目前,官方尚未发布谭建忠、郭宜品案的审判信息,而作为洛阳市政府的“大管家”,许新皎被查的消息备受关注,检方指控许新皎受贿143万元。
河南商报记者获悉,洛阳市政府原秘书长许新皎受贿一案近日一审有果,洛阳市伊川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许新皎有期徒刑8年6个月。案发后,许新皎退还全部赃款。
曾任洛阳市农科所所长、市农业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的许新皎,以其赴市政府任职为界,受贿路径大致可分两种:在局所担任“一把手” 时,许新皎多利用手中权力,直接为企业提供帮助,甚至为对方的违规行为“开绿灯”,并从中受贿;担任市政府秘书长之后,许新皎的“影响力”更大,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工作、督办政府重大决策成为其主要职责,他便通过向政府各部门“打招呼”的方式,为企业谋取利益。
A担任农科所长,为企业摆平“地头蛇”
任职证明显示,今年58岁的许新皎曾于1992年起在洛阳市农科所工作,先后任市农科所副所长、所长。
1994年8月,洛阳市农科所将该所部分土地租赁、承包给河南某冷饮企业建厂与扩建使用。冷饮厂建成后,生意兴旺,当地村庄屡有“地头蛇”借口污水排放等问题前去找麻烦。这时,该冷饮厂董事长张某找许新皎求助。
许新皎供称,农科所要负责保障企业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他就和农科所其他领导多次找村干部协调此事,最终地痞无赖就没有再去影响企业的生产。
根据冷饮厂和洛阳市农科所合同约定,冷饮厂独立承担一切经济和民生纠纷,扩建部分所用的电力自行解决。但当冷饮厂遇到用电问题时,许新皎再次“挺身而出”。
许新皎在供述中称,当时农科所是一级用电单位,不能停电,接的是隔壁的军用线路,而冷饮厂是工业用电,并且用电负荷很大,当时部队管此事的营房科长不同意冷饮厂继续使用,按照合同要求,他就和农科所的领导找部队营房科协调此事。“通过我们的努力,最终部队统一让张某的厂继续使用它们的电。”
当然,许新皎的出手相助不是“白白付出”。1996年至2001年,张某分6次到许的办公室送了10万元。而许新皎也心知肚明,他坦言,张某送钱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张某从外省回来发展,是他代表农科所谈的租地事宜,让张某顺利建起了冷饮厂,在洛阳站稳了脚跟;二是冷饮厂建成生产后,他帮忙解决处理过很多事;三是经过接触二人成了老朋友,张某也有给他拜年的意思。
B担任农业局长,一边给企业要扶持政策一边受贿
2001年9月,许新皎担任洛阳市农业局局长。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洛阳A乳业公司董事长陈某敲开了许新皎位于洛阳市农业局三楼的办公室的房门。
陈某说完事就把事先准备好的装着2万元钱的信封放到许新皎的办公桌上,而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每到春节前,陈某就如法炮制给许新皎送钱,每年2万元。
陈某的证言显示,他送给许新皎6万元,是因为许新皎是洛阳市农业局局长,那几年市政府对乳制品行业有很多扶持政策和扶持资金,他想和许搞好关系,让许在政策扶持和扶持资金发放方面提供帮助。
许新皎向农业局下属的畜牧局的负责人交待过此事,并对该负责人说,“A乳业公司是洛阳市乳制品加工的重点扶持企业,你们要在奶牛养殖和乳制品加工方面多到企业考察、调研,多给他们出台扶持政策,在项目扶持资金、补贴资金方面,也要多给他们提供支持和帮助。”
时任洛阳市畜牧局负责人证实了这一说法,他称,即使没有许新皎局长的指示,洛阳市畜牧局也要给予一定的帮扶,但扶持力度不会那么大。许既然做出了具体指示,我们畜牧局对该乳业公司就格外重视,扶持力度也很大。
这样的利益交换,许新皎在农业局长任上进行过多次。据检方指控,许新皎非法收受洛阳B乳业公司总经理宋某7万元,为该乳业公司取得政策、项目、资金扶持等方面提供帮助。此外,许新皎还非法收受洛阳某农业生产公司负责人杨某7.5万元人,并为该公司申请银行贷款项目提供帮助。
司法材料中还记录下了一个细节:2013年4月,已任洛阳市政府秘书长的许新皎给杨某打电话让其到办公室去一趟,杨某到了之后,许给杨某一个用报纸包着的东西,说“你以前给我送的钱,今天给你退3.5万元。”
杨某说:“许秘书长,这是咋回事儿?”许新皎说:“现在形势很紧,上边正在查收受贵宾卡、购物卡的事情,我暂时也不用钱,这些钱先退给你,等我用的时候再给你说。”“那既然这样,我先拿走,等你啥时候用钱你告诉我。”杨某说。许新皎说,“好,那你赶快走吧。”
C最大一笔受贿20万元
许新皎最大的单笔受贿20万元,发生在2006年。彼时,洛阳市农业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办公楼建设工程承包给某建筑公司,刘某借用该公司资质。由于农业局负责工程的领导不给刘某结工程款,刘某就找到局长许新皎,让许给他结账。
据刘某称,他初次找许新皎时碰壁,就通过他人再次找到许新皎。刘某在他人的陪同下到了许新皎的办公室,觉得事情有谱,说“今天给你带了两条烟,请你收下。”许新皎在二人走后,看了一下手提袋里除了二条中华烟外,烟下边还有20万元钱。
许新皎供称,他向下属问了项目款的情况后,说“抓紧落实项目款的事情,等项目款一到位,赶快把建办公楼的刘总的工程款尽快给结了。”
刘某说,给许新皎送过钱后,农业局具体负责工程的工作人员就没有再为难过他,资金都能及时拨付。
D担任政府“大管家”,通过给相关部门打招呼受贿
2009年3月,许新皎调任洛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党组副书记。2009年8月,升任洛阳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政府办党组书记。
虽然离开了政府部门“一把手”的岗位,但许新皎的此次职务调整属于提拔。据一位政府系统的官员介绍说,市政府秘书长主要协助市长处理安排市政府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上传下达,服务辅助政府领导决策、统筹协调政府部门良性运转、督促落实政府重大决策等,不少市政府秘书长后来升任副市长。
“位置更加重要,手里的权力也更大了。”一位向许新皎行贿过的企业主说。还有人专门看中了许的秘书长身份,称“许新皎是洛阳市政府的秘书长,在洛阳市是个很有影响力的领导,和他搞好关系,以后对我公司肯定会有很多帮助,我得借机会和许新皎拉拉关系。”
检方指控,2011年8月,许新皎利用其担任洛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吴某经手的10万元,并为吴某的朋友高某协调某县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帮助。
听说要投资某县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许新皎当即拍胸脯“肯定没问题”。供述显示,许新皎说,“我和你们县的县长关系不错,我就给他说一下,让他给你们帮帮忙。”
说完,许新皎就给该县县长打电话说:“X县长,我有个朋友想到你们县投资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我让他过去见见你,当面给你汇报一下情况,如果可以的话,你给主管的领导交待一下,能关照的给他们关照一下。”
许新皎供述称,X县长说,没问题,欢迎他们投资,你让他们过来吧,我听听情况再说,如果可以的话我跟下边的人交待一下。
除此之外,在法院认定的许新皎受贿事实中,有多起发生在他担任市政府秘书长任内,涉及旧城改造项目、经适房项目用地、办理项目用地变更手续、承揽物业管理项目等。而许新皎为请托人提供便利的方式,大多数是给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打招呼。
E中纪委调查政府办,他匆忙退赃
2011年至2013年,许新皎非法收受河南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袁某8万元,并为洛阳市政府职工团购该公司商品房以及市政府购买该公司门面房方面提供帮助。
令许新皎没有想到的是,2014年,中纪委开始调查洛阳市政府办在袁某公司购买门面房之事。许新皎供述称,他感觉收袁某的钱不合适,怕将来查出来,决定将钱退还给袁某。
2014年3月,许新皎在办公室退给袁某3万元。“我今天办公室就3万元钱,我今天先退给你3万元,其他钱我随后在给你退,我们还是小心为好。”
2个月后,许新皎将袁某约出来,又退了3万元。2014年7月底,许新皎再退给袁某2万元。
2014年11月14日,河南省纪委通报称,洛阳市政府秘书长许新皎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许新皎曾写下悔过书,一一列举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并深刻反省犯罪原因,认识到自己钱欲膨胀、心存侥幸,愧对家人、愧对组织、愧对国家。
伊川县法院审理认为,许新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许新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且许新皎在案发后退还全部赃款,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故对许新皎辩护人认为其构成自首、主动退赃、当庭认罪悔罪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辩护人认为许新皎构成立功的辩护意见,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不予支持。
据此,伊川县法院于7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许新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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