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仅有法律人的坚守和执着,更有同龄人中少有的人文情怀,在守护法律底线的同时,追求对每一个生命个体的心灵救赎。她就是河南省新安县检察院“80后”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王静。
2012年,王静怀揣着一份神圣开始了公诉工作。她接手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用老公诉们的话来说是“芝麻点儿大的案件”,可对王静来说可是意义非凡。
两次提审,两次碰壁,现实给了王静当头一棒。涉案的其他嫌疑人都已认罪,只有李某仍然心存侥幸,继续狡辩。该案事实清楚,为了让李某认识到狡辩只能带来严重后果,王静告知他自首和立功情节可以减轻处罚。然而李某执意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很差,王静心想: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导致李某的反常行为?于是,她向李某的律师了解李某家庭情况。原来,李某本来就有投案自首情节,是因为其妻怀孕了,他不想让妻子为他担惊受怕,导致他不认罪的原因可能是想早日回到妻子身边。此外王静还得知,李某的妻子已经生产。
第二天,当王静再次坐在李某面前时,只说了一句话:“你知道你已经做爸爸了吗?”李某听后愣住了,急切地问:“真的,是真的?我做爸爸了!”王静又告诉李某:“我理解你的想法,如果你想早点回到家人的身边,应该尽最大努力为自己争取才对。”这次提审异常顺利。
开庭当天,李某看到妻子和襁褓中的孩子后,失声痛哭。在整个庭审中,他一直很配合,鉴于他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14年2月11日河南省高院对胡万林等人非法行医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名噪一时的胡万林案终于尘埃落定,这也让胡万林案最初的承办检察官王静长出了一口气。
本来一起简单的非法行医案,却因被告人“神医”的名头引来了社会关注,从央视东方时空、新闻1+1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事件不断发酵。这也引发了学术界争辩:胡万林究竟是非法行医还是故意杀人?学术争辩无可非议,但舆论力量大有挟持司法的态势,是坚守法律底线还是随波逐流?面对窗外的纷纷扰扰,王静并不慌乱,她知道自己必须沉下心去把案子吃透,“证据、事实、证据、事实……那段时间,我满脑子都是胡万林案的证据和事实。”提起胡万林案,王静深有感触。洛阳市看守所、新安县看守所,数十趟往返奔波,几十次提审、数十遍阅卷……她察微析疑,从事实到证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王静的努力没有白费,通过前期扎实的工作,她在50多页的审查意见书中写道:“被告人胡万林等在没有行医资格的情况下,组织医疗健康讲座活动,造成云某出现生命危险,几名被告人仍使用毫无科学理论依据的救治方法对其实施救治,延误被害人云某的抢救时机,最终造成云某死亡之后果,构成非法行医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万林2000年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1年12月11日刑满释放,距离本次作案不满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5条之规定,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胡万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正如电视剧《奋斗》一样,坚守本心,在砥砺中成长,在磨砺中成才。王静用平凡的坚守和奋斗展示着“80后”检察官不一样的情怀,她先后获得河南省送法“四进”活动优秀法治宣传员、第十届“全省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吕峰 张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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