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领域立法,3月29日至30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成的立法调研组莅临洛阳市,开展立法调研。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长春带队,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张治峰、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周劲松等参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侯学功、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学东、洛阳市常务副市长吴孟铎、副市长陈淑欣、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智宇、市财政局局长刘庆林、市发改委副主任李书杰等陪同调研。
29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召开立法座谈会。洛阳市政府副市长陈淑欣向调研组介绍洛阳市情及实施PPP项目的总体情况,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推广运作PPP项目的主要做法,洛阳市政建设集团、北控水务、南京卓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分别代表社会资本方和中介机构做了重点发言。近年来,洛阳市抓住被确定为推广PPP模式试点城市的重大机遇,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推广PPP模式的政策文件,科学谋划,积极行动,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在成立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培训、完善配套制度、促进开放竞争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始终坚持把项目质量放在首位,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涵盖市政工程、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诸多公共服务领域。截止目前,我市共有11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总投资216.44亿元;3个项目入选第三批示范项目,总投资81.59亿元;85个项目入选省财政厅PPP意向项目库,总投资985.42亿元;24个项目已经确定了社会资本方,总投资达471.2亿元。
30日上午,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孟铎陪同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洛阳新街跨洛河大桥、瀍河东污水处理厂、古城改造工程等PPP项目进行实地调研,重点考察项目运作流程等内容。刘长春一行对洛阳市推广实施PPP项目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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