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租房的开销占收入比例太大,生活的幸福感就很小,有人将这个比例称为“房格尔系数”。普遍的认为是,租金少于租户收入的30%,人们才有余钱安排好生活的其他方面,或者说得通俗点,“才有幸福感”。
而21日发布的一份房租收入比调查报告显示,6月份全国50个城市超七成房租相对收入较高,其中北京、深圳已经超50%!
全国50个城市超七成房租相对收入较高
近日,住建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住房租赁需求旺盛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7月21日,上海易居研究院发布《50城房租收入比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上述中所说的房租收入比,是指个人租房租金费用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房租收入比等于人均住房租金除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单看房租收入比的分子,北京、上海、深圳3个城市的人均住房租金高于2000元/月,其中,北京房租水平最高,平均房租为2748元/月,房租收入比高达58%。
▲《50城房租收入比研究》
全部50个城市中,人均住房租金高于1000元/月的城市为杭州、广州、厦门、南京、三亚、珠海、福州、天津、温州、大连、哈尔滨、武汉、郑州、海口、宁波,其中杭州、广州高于1500元/月,厦门、南京接近1500元/月,其余城市仅略高于1000元/月。
有点意外的是,三亚人均住房租金为1254元/月,在样本城市中属于偏高水平,报告认为,这主要因为三亚部分房屋作为度假用途,并非刚性住房需求,而外地游客承租的租金较高。
具体来看各城市的房租收入比,北京(58%)、深圳(54%)、三亚(48%)、上海(48%)等4个城市房租收入比高于45%,属于租金严重过高城市。
报告中提到,有34个城市房租收入比在25%-45%之间,属于租金相对过高城市,其中海口(41%)、兰州(40%)、哈尔滨(38%)、郑州(38%)、广州(38%)、湛江(37%)、杭州(37%)、厦门(36%)、福州(36%)、中山(36%)、天津(35%)、南宁(35%)等12个城市房租收入比在35%-45%间,相对偏高。
而生活在以下12个城市的人,无疑是有“幸福感”的,它们是:
保定(25%)、长沙(25%)、北海(25%)、佛山(25%)、东莞(24%)、宁波(24%)、沈阳(23%)、银川(23%)、呼和浩特(21%)、苏州(21%)、嘉兴(20%)、无锡(19%)。
报告认为,苏州、宁波、无锡、沈阳、呼和浩特由于租金相对较便宜,且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高,使得此类城市尽管经济增长相对较快,导致房租收入比处于较低水平,对于此类城市而言,需要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房租过快上涨风险;而银川、东莞、嘉兴等城市租金和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处于相对低位,此类城市未来租金上涨压力较小。
易居研究院研究员王梦雯认为,全国50个城市超七成房租相对收入较高,说明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存在较大量需求。未来我国政府发展租赁市场,既要结合市场化手段,同时还要考虑加强政府扶持力度,针对不同租房者制定差异化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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