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11日电 10日,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微信公号发布一批“越线”党员干部被查处通报。
4月9日,郑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发通报称,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派出所)党委书记、局长(所长)成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外,洛阳、信阳也通报几起典型案例:
洛宁县罗岭乡讲理村党支部副书记韩平停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在2017年度“金叶”扶贫工作中,韩平停作为村烟叶专干,对统计上报的“金叶”扶贫补贴面积审核把关不严,并且在资金发放时,奉行“好人主义”,对金某、韩某未种植烟叶而虚报烟叶种植面积知情不报,致使金某、韩某冒领“金叶”扶贫资金共计7200元。2018年1月24日,洛宁县罗岭乡纪委给予韩平停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老城区、涧西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推绕拖”问题
2018年1月,市民李某在办理社保关系接续业务时,老城区、涧西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在职责范围内,应办而不办,相互推诿扯皮,导致李某往返多次而未能办成业务。2018年2月8日,市社保局党委约谈老城区、涧西区社保中心负责人,并要求其向市社保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给予老城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王秋萍、张潇潇诫勉谈话;责令涧西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王洋、马婷婷作出深刻检查。
汝阳县统计局拟定文件机械照搬照抄,贯彻落实流于形式问题
汝阳县在开展的“作风攻坚年”活动中,发现汝阳县统计局在拟定工作方案时机械照搬照抄,“依葫芦画瓢”,出现“成立工商系统作风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字样,贯彻落实流于形式。2018年3月2日,汝阳县纪委对汝阳县统计局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平桥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长、驻高粱店乡郑湾村第一书记魏建国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8年1月,督察组在高粱店乡郑湾村督察时发现,该村贫困户何某某农户副档2017年有三个季度收入未填写未签名,帮扶措施只填写至2017年6月;驻郑湾村第一书记魏建国本人结对帮扶贫困户李某某,以及该村余某某等五户贫困户的农户副档第四季度收入均未填写,帮扶措施只填写至2017年10月。魏建国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在扶贫工作中作风漂浮,思想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2018年1月,魏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商城县吴河乡沈畈村村委委员、文书乐祥福开展扶贫工作不力问题
2017年12月,督察组在商城县吴河乡沈畈村督察时发现,沈畈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档卡资料不完善、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村文书乐福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2月,乐福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息县包信镇马庄村支委委员王少华、村文书姚新志违规上报贫困户问题
2014年,时任马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少华、村文书姚新志违规将村干部温某某、孙某某上报为贫困户。2017年12月,王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新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温某某、孙某某的贫困户资格已经被取消。
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寺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方文忠克扣扶贫资金问题
2013年2月,方文忠以帮助危改户复印申请材料、冲洗照片、支付招待费、车费等名目,克扣三名危改户2012年危房改造补助款各1000元,共计3000元,并将克扣的3000元用于支付该村招待费。2018年2月,方文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克扣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已足额返还群众。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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