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7日从洛阳市交警支队获悉,一轿车因驾照异常被拦停,司机下车后满身酒气。后经了解,该司机曾两次酒驾被处罚,而这次已经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2018年6月,洛阳市交警支队交警在西苑桥北执勤时,按缉查布控系统要求,对一辆驾驶证异常的轿车进行拦停检查。该车被拦后,司机在车内不停地翻找,“在交警要求下,司机下了车,没能提供驾驶证,身上散发出酒味”。
交警现场对司机进行了酒精检测,因该驾驶员不配合,吹气过程断断续续。后经公安网查询核实以及人脸比对系统,确定该司机就是轿车车主,驾驶证目前还处于吊销状态。
交警介绍说,该驾驶员曾在2014年因酒驾被洛阳交警查获;2018年3月再次酒驾被查获且被吊销驾驶证;2018年6月在西苑桥北还是因为酒驾,又一次被交警查获。第三次酒后驾驶,还涉嫌无证驾驶。交警提醒说,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罚款;饮酒后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车,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面临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面临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董楠通讯员石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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