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爱卫会发布了《关于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洛阳市再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这是洛阳市自2007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以来,连续3次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近年,洛阳市把巩固创卫成果作为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的重要抓手,重点提升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基层卫生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治理高质量,全面增强综合承载力,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卫生城市”是国家对一个城市卫生事业建设的最高褒奖,我市再次复审成功,凝聚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饱含着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健康支持性环境的不懈努力,是我市亮丽的城市名片之一。
全国爱卫会对国家卫生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每满3年复审一次,复审未达标的城市将撤销命名。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不断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卫生的生产生活环境。
此外,栾川县城、宜阳县城、新安县石寺镇也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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