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的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将在全国正式推行。
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相关负责人针对该10项措施进行了解读,并介绍了相关准备情况。
外省人在郑州考驾照,以后还需要办暂住证吗?
6月1日起,内地居民申请驾驶证,将只审核身份证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对内地居民申请驾驶证的,在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时,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登记凭证。对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此前,河南已实现省内异地通考,从2018年9月1日起,省内异地考驾照不再需要提供居住证,凭身份证可直接申请,外省居民持居住证可在省内“通考”。
“要是省外的人报名学车的话,目前还是要居住证的。”5月24日下午,高新区一家驾校的工作人员陈女士说,过去,外地人在郑州学车必须提供居住证才能报名考试,从去年9月1日起,郑州才正式放开了省内异地学车的限制,不再提供居住证明。
陈女士说,全国“一证通考”推行后,对于驾校来说也是一大利好消息,“很多外省的学生也可以直接在我们这儿报名了。”她同时也表示,目前主管部门还没下发正式通知,“我们也在等具体的政策。”
在洛阳学完科目一,能来郑州学科目二吗?
可申请变更考试地,但同一申请人只允许办理一次
最近,小陈也在关注驾考新政,老家在洛阳的他,更关注异地分科目学车的问题。“我要是在洛阳学完科目一,能来郑州学科目二吗?又该咋收费呢?”
根据改革新措施,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
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就河南而言,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也适用该措施。不过,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自动注销,重新报考后仍可适用于变更一次考试地的措施。
科目二、科目三预约考试总数均不得超过5次
业务受理后,申请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5次。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转出地有科目二或科目三预约记录的,车管所自动采集转出地驾校培训信息,如申请人在转入地继续报名学习,同时录入转入地驾校信息;转出地没有科目二或科目三预约记录的,申请人申报已完成培训的,无需采集转入地驾校信息,否则需采集转入地驾校信息。
我省已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分科目收费
上述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我省18个地市交警支队全部与当地财政部门进行了有效对接,全省全部实现了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分科目收费。各地结合要求正在将本地收费系统数据全部导出,由交警总队提供技术支持,导入“交警12123”统一收费系统,6月1日启用该系统,方便考生、驾校缴纳和退还费用。
我名下有两辆车,车牌可以互换吗,需要满足啥条件?
同一人名下的号牌种类相同的非营运车辆,可以互换车牌
名下有2辆车,并且是号牌种类相同的非营运车辆,可以互换车牌。
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
也就是说,两辆车都是小型车号牌,车牌是蓝色的,就可以互换;如果一辆是黄色牌照,一辆是蓝色牌照,就不能互换。
值得注意的是,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车主才可以换车牌,而且一年只能变更一次: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非营运机动车。
新政策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第一,可以给车主更多的时间去选购一辆更为心仪的车型;第二,如果家里一辆车两个号牌,又不打算再购新车,结合车牌互换规定,车主也可以多一年的时间使用将要被收回的那张车牌,物尽其用。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可省内异地申领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措施自2019年6月1日在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车辆转籍信息
将实现网上转递
2019年6月1日起,对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车主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据介绍,全国120个试点城市中,河南省内包括郑州、安阳、南阳推行。该负责人透露,2019年底前,省内其他地市全面推行;有特殊情况的,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确认后,最迟于2020年6月底前推行。
摩托车实现“全国通检”
实行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摩托车“全国通检”。实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确认免检时间的情形:1.登记日期在2017年6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3次的政策;2.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3.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2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
此外,自2019年6月1日起,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同时免予环保检验。
其他“便捷快办”服务
1.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2.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车号牌;
3.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4.推广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建设12123语音服务平台。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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