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洛阳市面向文化、旅游、住宿餐饮及批发、零售领域投放5000万元消费券,所有在洛人员均可领取。
据悉,5000万元消费券中,包含4500万元商贸领域消费券和500万元文旅消费券,分别由洛阳市商务局和洛阳市文旅局组织发放。
洛阳市日前印发《促进消费提振活力稳定增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八大行动22条具体举措来促进消费,提振市场活力。
实施消费业态恢复行动。《方案》提出洛阳市统筹使用财政、社会资金,面向文化、旅游、住宿、餐饮及批发、零售领域投放5000万元社会消费券(不含企业配赠),发放对象为所有在洛人员(含外地在洛人员),适用范围为上述领域全市所有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的线下实体商家。
实施商品消费促进行动。5月至7月开展汽车消费季活动,对在洛阳登记注册并在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每辆车给予3000元补助;对在洛举行新车国内首次发布活动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开展“全城5折起、全民消费季”活动,推动核心商圈全城商家联动大联销,刺激商贸领域消费迅速“填谷回补”。打造品牌消费场景,积极推动“洛阳老汤”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打造“洛阳老汤”品牌。
实施新兴消费培育行动。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支持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完善消费新基建。优化提升4G网络覆盖,加快5G规模化商用和普及。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助力新能源汽车消费,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方案》还在文旅消费回暖行动、农村消费升级行动、促进房地产市场恢复性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记者 田宜龙 李宗宽)来源: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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