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27日讯 大河网报道: 有人负责故意与其他车辆碰撞,有人负责出面说事“私了”。7月16日,渑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打掉一个横跨山西、陕西、河南等多地以制造交通事故为由,逼停事主车辆后进行敲诈勒索的职业“碰瓷”犯罪团伙,共抓获嫌疑人3名,破案7起。
7月8日下午2时30分许,渑池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汝州司机贾某报警,称其驾驶的半挂大货车自东向西行至310国道渑池洪阳段时,与一辆车牌号为苏EEP758、同向行驶的白色凌志轿车发生碰撞,凌志轿车上的3名中年男性声称索要5000元赔偿款,并要求“私了”。接警后,该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两车发生轻微碰撞,凌志轿车左倒车镜被撞掉。民警遂将发生碰撞的两台车暂扣接受调查。
在调查中,民警又接到另一名半挂货车司机报警,称民警暂扣的白色凌志轿车曾于两天前在新安县与他所驾驶的半挂货车发生过同样的交通事故。短短的两三天时间连续发生两起同样交通事故,再加上白色凌志车的嫌疑人多次要求受害人“私了”,不让受害人报警,
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这不只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可能有故意“碰瓷”、制造虚假事故进行敲诈的嫌疑,于是将此案移交刑警大队六中队调查。
接案后,民警发现只有事故中出示驾驶证的李某(38岁,陕西省蒲城县人)身份明确,其他两名乘车人员均不能确定身份。民警就先从保险公司入手调查,通过对苏EEP758白色凌志轿车的理赔记录发现:该车自2010年5月份至今,已连续发生10余起保险事故理赔,且该车均为事故受害方。结合这些特征,民警与部分大货车司机取得联系,他们均称事故都是白色凌志轿车碰撞半挂车右后轮,凌志轿车均是左倒车镜被撞掉。特定的时间、相同的事故现场,种种迹象更加肯定了白色凌志轿车的“碰瓷”嫌疑。
由于案情紧急,局领导也高度重视,要求刑警大队六中队立案开展侦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四中队加紧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名新郑人敬某渐渐浮出了水面。敬某曾在三门峡一起交通事故中出示过驾驶证,经受害人辨认,确定敬某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
调查结果显示:该团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 谋、专门从事“碰瓷”敲诈作案的特大团伙,涉案价值巨大,作案地区包括山西文水县,陕西渭南,河南洛阳、平顶山、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等地,作案人员不固定,系交*结伙作案。
7月15日,民警接到线索,涉案的敬某、李某、梁某在黄花十字路口附近一家旅馆内出现。刑警、交警联合行动,在该旅馆将敬某、李某、梁某一举抓获。
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梁某均交代是受敬某雇用,对过往大货车进行撞车“碰瓷”进而敲诈。而敬某百般抵赖,负隅顽抗,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丰富侦查经验的副大队长杨栋通过政策教育和心理攻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7个小时的突审,终于迫使犯罪嫌疑人敬某低头交代了他于2010年从他人手中购买一辆二手进口凌志轿车,先后雇用李某、梁某等人在山西文水,陕西渭南,河南洛阳、平顶山、三门峡、商丘、周口等地进行撞车“碰瓷”,制造假交通事故,敲诈来往半挂车司机案件7起的犯罪事实。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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