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教育试点”被疑搞营销 学生不买“电子书包”就调班
今秋开学,河南洛阳11所市直学校实验班试点引入“电子书包”,而这项旨在“实现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主要举措,却因为最低5340元的高额费用以及商业色彩浓重的购买方式,连日来引发广泛争议。
9月11日,有家长向当地媒体反映,自己孩子开学到河洛中学七一班报到,被强迫缴纳5300多元,用于购买“电子书包”,否则就会被调到其他的班级。
据介绍,洛阳市11所学校此次试点的“电子书包”,由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公司——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学生可通过3种方式获取:家长一次性缴纳5340元;在银行存3万元,3年期满后还本计息,由银行赠送;购买长江证券年收益率0.72%的理财产品5万元,2年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长江证券赠送学生“电子书包”一台。
因为“商业气息”太重,此举引发家长的怀疑,认为这项改革背后可能存在巨大的利益链:市教育局推广的“电子书包”价格远超市场价,很可能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公司赚取了超额利润,而银行、证券公司则借机推销金融理财产品参与“瓜分”。
“你看这3种购买方式,说是给家长省钱,其实就是商家和教育部门、学校联合起来‘圈钱’。”家长李女士说,市面上“电子书包”一般只要2000元左右,为什么参加教育试点购买反而贵了3000元?而且还要存款或者买理财产品,又是银行,又是证券公司,这到底是教育改革还是搞商业营销?
不少家长赞同李女生的说法。面对家长的种种质疑,河洛中学的副校长李玲回应称,学校并未强迫学生购买“电子书包”,是否购买完全是家长的自愿行为。洛阳市教育局副局长韩经权也介绍说,河洛中学今年8月在市教育局组织下参观了“电子书包”课堂,与其他10所学校一同递交申请参加了此次“电子书包”课堂试点试验。他一再强调,学校签署的申请书符合“双自愿的原则”,同时学生使用“电子书包”须完全出于自觉自愿,任何学校、班级不能强迫学生使用。
但家长们对于“自愿”的说法并不认同。家长王先生向记者抱怨说,老师向孩子推荐的产品,孩子能不要吗,我们家长敢不要吗?家长都担心,如果不为“电子书包”买单,孩子就要离开配备优秀师资力量的“实验班”或“试点班”。
河南省一所重点中学的李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亮出了与其他学校不同的观点。他认为,教育局和学校开展的教育改革,不该由家长和学生来买单。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值得肯定,但学校应该多为学生争取利益,而不是沦为商家和商品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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